生物制品

保标招标 > 生物制品 > 招标信息 >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关于山东青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枣庄市高新区燕山路东侧、广润路北侧工业用地一处[证号:枣土国用[2016]第10号] ;山东瑞尔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枣庄市高新区广润路(原龙江路)北侧工业用地一处[证号:枣土国用[2008]第7号] ;山东青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瑞尔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的资产一宗。(第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关于山东青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枣庄市高新区燕山路东侧、广润路北侧工业用地一处[证号:枣土国用[2016]第10号] ;山东瑞尔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枣庄市高新区广润路(原龙江路)北侧工业用地一处[证号:枣土国用[2008]第7号] ;山东青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瑞尔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的资产一宗。(第

· 2022-12-14

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11610时至2023117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632/01?spm=a213w.6688509.contact.1.6ad064a4jCeFEx;户名: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山东青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枣庄市高新区燕山路东侧、广润路北侧工业用地一处[证号:枣土国用[2016]10] ;山东瑞尔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枣庄市高新区广润路(原龙江路)北侧工业用地一处[证号:枣土国用[2008]7] ;山东青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瑞尔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的资产一宗。

起拍价:53418289元,保证金:50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

标的物详情:详细信息见附件评估报告

01山东青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枣庄市高新区燕山路东侧、广润路北侧工业用地一处[证号:枣土国用[2016]10]

1、土地使用权性质

待估宗地的所有权属国家所有,山东青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待估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估价期日已被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查封。本次评估按照实际权利状况设定估价对象权利状况,即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

2、土地用途设定

待估宗地登记用途为工业用地,实际用途为工业用地,本次评估按照登记用途工业用地进行评估。

3、估价期日设定

根据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委托书》和现场勘查时间,估价期日确定为二○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4、土地使用年限设定

待估宗地为国有出让用地,登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351227日,至估价期日剩余使用年期为13.25年,评估按照剩余使用年期设定为13.25年。

5、开发程度设定

根据现场查勘,待估宗地红线外实际开发程度达到七通(通路、供电、供水、排水、通讯、供气、供暖),红线内场地平整。为体现估价对象实际价值,本次评估按照实际开发程度设定待估宗地开发程度,即设定土地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七通(通路、供电、供水、排水、通讯、供气、供暖)、红线内场地平整。

综上所述,待估宗地土地使用权价格是指在公开市场条件下,设定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期13.25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七通(通路、供电、供水、排水、通讯、供气、供暖)、红线内场地平整,现状利用条件下,于估价期日2022927日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正常市场价格。

02山东瑞尔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枣庄市高新区广润路(原龙江路)北侧工业用地一处[证号:枣土国用[2008]7]

1、土地使用权性质

待估宗地的所有权属国家所有,山东瑞尔生物制品有限公司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待估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估价期日已被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查封。本次评估按照实际权利状况设定估价对象权利状况,即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

2、土地用途设定

待估宗地登记用途为工业用地,实际用途为工业用地,本次评估按照登记用途工业用地进行评估。

3、估价期日设定

根据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委托书》和现场勘查时间,估价期日确定为二○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4、土地使用年限设定

待估宗地为国有出让用地,登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7627日,至估价期日剩余使用年期为34.75年,评估按照剩余使用年期设定为34.75年。

5、开发程度设定

根据现场查勘,待估宗地红线外实际开发程度达到七通(通路、供电、供水、排水、通讯、供气、供暖),红线内场地平整。为体现估价对象实际价值,本次评估按照实际开发程度设定待估宗地开发程度,即设定土地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七通(通路、供电、供水、排水、通讯、供气、供暖)、红线内场地平整。

综上所述,待估宗地土地使用权价格是指在公开市场条件下,设定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期34.75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七通(通路、供电、供水、排水、通讯、供气、供暖)、红线内场地平整,现状利用条件下,于估价期日2022927日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正常市场价格。

03山东青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瑞尔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的资产一宗

详见附件明细表

二、咨询、展示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3天接受咨询,自行前往看样,咨询电话:17316208879(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标的物所在地点:枣庄市高新区燕山路东侧、广润路北侧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到相应职能部门(如不动产登记中心、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等)了解咨询;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标的物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2、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不得参与竞拍。

六、其他相关条件

1.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过户登记手续。标的过户程序,请竞买人自行向落户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

2.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确认拍卖成交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并处理。

3.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承担。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拍卖标的所涉及的物业费、水、电等有关未清偿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均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自理。

4.签署成交确认书与执行裁定书的时间可能依法延迟。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发布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续存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4、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5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另本次拍卖上述资产的案件当事人、已知的抵押人、担保物权人、租赁占用人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作拍卖通知送达,未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的将丧失相关权利。

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公示满5日视为拍卖事项已经通知相关当事人。

十一、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员(房屋租赁权人、财产按份共有人等)参与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提前五个工作日向拍卖人申报优先购买权并提交有效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二、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三、拍卖余款在竞买结束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枣庄薛城区支行,账号:15270101040011594),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2022)0403执恢218号尾款 。逾期视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回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温馨提示: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单位: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监督电话:0632-4429613

拍卖辅助机构:山东司辅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600-1216 17316208879

联系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泰山中路

淘宝技术电话:400-822-2870

特此公告。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2022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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