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疫苗生产流通管理规定公告》(2022第55号)要求,现将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疫苗生产企业)向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疫苗委托配送信息公告如下:
生产企业名称 | 被委托企业名称 | 委托范围 | 委托配送合同有效期 | 委托配送 区域 |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杭州卫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区域仓储 区域配送) | 1.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国药准字S20210007) | 至2023 年12月31日 | 浙江省
|
2.水痘减毒活疫苗 (国药准字S20000016) | ||||
3.皮内注射用卡介苗(国药准字S20013038) | ||||
4.麻腮风联合减毒活疫苗(国药准字S20070026) |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疫苗委托配送情况公示(2022年)(2022年11月25日))已公示上述信息。
备注:疫苗生产企业应同时在企业网站公开上述信息。在疫苗销售配送中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确保销售的疫苗质量安全可靠。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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