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2024年全省国际、物流申请人公开入围项目(增补)
集中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2024年全省国际、物流申请人公开入围项目(增补)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集中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集中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集中资格预审范围
2.1 集中资格预审编号:HBXT-2024-10546。
2.2 项目概况:省内17个市州分公司国际业务和物流业务提供运输、报关、清关及仓储等服务。
2.3 项目性质:服务招标,集中资格预审。
2.4 有效期限为: 中标之日起至2025年1月8日 。
2.5 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9个标包,具体如下:
标包 | 项目名称 | 应用业务范围 |
包1 | 进出口报关服务 | 国际业务 |
包2 | 国际干线运输服务 | 国际业务 |
包3 | 境外清关派送代理服务 | 国际业务 |
包4 | 国际货运全程代理服务 | 国际业务 |
包5 | 城市配送申请人 | 物流及国际业务 |
包6 | 省内、省际运输申请人(含整车和零担) | 物流及国际业务 |
包7 | 冷链运输申请人 | 物流业务 |
包8 | 网络货运平台申请人 | 物流业务 |
包9 | 仓储服务类申请人 | 物流业务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3.2 申请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申请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3 申请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申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申请人资格的,或中标/成交后不签订合同的;近三年内有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3.6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3.8 其他要求:
3.8.1 进出口报关服务(包1):
(1)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或《报关单位备案证明》;
(2)申请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起不少于3个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复印件,同一客户不重复计算业绩)。
3.8.2 国际干线运输服务(包2):申请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起作为承运商不少于3个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复印件,同一客户不重复计算业绩),以及与航司、船司、铁路平台或代理企业签署的合作协议或授权书(提供关键页复印件)。
3.8.3境外清关派送代理服务(包3):申请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起作为承运商不少于3个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复印件,同一客户不重复计算业绩),以及与境外提供服务的境外企业合作证明的授权书或合作协议(提供关键页复印件)。
3.8.4国际货运全程代理服务(包4):申请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起作为承运商不少于3个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复印件,同一客户不重复计算业绩)。
3.8.5城市配送申请人(包5):
(1)具备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自有车辆包含轻型封闭货车、轻型厢式货车或分体式厢式货车(4.2米-6.8米)不少于3辆(提供证明材料)。48小时内整合社会以上车辆资源不少于30辆。(提供承诺函)
(3)申请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起不少于3个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复印件),累计金额不少于50万元(以合同金额或发票为准)。
3.8.6省内、省际运输申请人(含整车和零担,包6):
(1)具备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自有车辆包含6.8米及以上车辆(厢式车、高栏车、飞翼车等)不少于3辆(提供证明材料);72小时内按需求整合社会运输车辆资源不少于20辆。(提供承诺函)
(3)申请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起不少于3个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复印件),累计金额不少于50万元(以合同金额或发票为准)。
3.8.7冷链运输申请人(包7):
(1)具备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具备TMS管理系统、温控管理系统,能够与客户管理系统进行对接或实时数据交换,可获取在途货物位置及状态;(提供系统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
(3)自有冷链车辆包含生鲜运输车辆(A类-F类)不少于3辆或生物制品运输车辆(G类、H类)不少于1辆(提供证明材料);72小时内按需求整合社会运输冷链车辆资源不少于10辆。(提供承诺函)
(4)申请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起不少于3个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复印件),累计金额不少于50万元(以合同金额或发票为准)。
3.8.8网络货运平台申请人(包8):
(1)具备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具备网络货运平台信息系统,开放使用权限,具备对接能力,可获取平台业务订单详情等;(提供系统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
(3)申请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起不少于3个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复印件)。
3.8.9仓储服务类申请人(包9):自有仓库资源至少1处,具备完整的土地证明、产权证明,建设标准达到丙类及丙类以上。具备整合全国仓库资源或仓储操作管理能力(提供承诺函)。
4.集中资格预审方法
4.1 本次集中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包1-包4同一个申请人入围的标包数量累计不超过3个(即综合考虑上两轮入围结果,如果在全省国际、物流申请人公开入围项目包1-包4中已入围N个包,本次继续投标的申请人,则最多只能按优选包号顺序入围(3-N)个包。如出现同一个申请人在超过3个标包中通过资格审查,则按优选包号顺序确认入围标包号,同时该申请人在包1-包4的其它标包的入围资格将自动废除。优选标包号顺序由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填报。如果未填报优选标包号顺序,则按照标包号顺序(1、2、3、4)依次推荐。包5-包9:同一个申请人入围的标包数量不限。
4.2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集中资格预审范围内的投标。
5.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3月06日17时00分至 2024年03月22日17时00分。
5.2 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申请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预审文件(两个平台均需在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系统操作):
(1)请参与比选的申请人于2024年03月06日17时00分至 2024年03月22日17时00分。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进行项目报名(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申请人请直接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申请人请先注册,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
(2)CA证书办理:登录 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咨询热线:400 7888 550 (周 一至周五8:30-18:00)。 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 →报名→ 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比选文件。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 平台首页一用户中心一下载中心一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一电子采购分册申请人 , 或可联系CA客服电话400 898 8881 (周 一~周五9:00-17:00);
(3)登录中通服供应链湖北分公司-电子招标平台(https://zb.chinaccsscm.cn)进行项目报名,每标包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 元),售后不退。进入申请人登录→申请人门户→报名/购买标书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购买截止时间已过,申请人将不能购买标书,即不能参加此次招标活动,将无法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潜在申请人针对中通服供应链湖北分公司-电子招标平台的注册、报名操作问题,请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覃工— 15387054493,对预审文件内容的问题请直接咨询项目经理:夏巍巍—18907152629。
6.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电子版与纸质版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03月28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电子版应答文件,并完成纸质版应答文件的递交和电子版应答文件线上签到流程。
6.2 纸质版应答文件递交地点: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招标运营楼二楼204开标厅。如需邮寄,建议申请人在截止时间前邮寄纸质版应答文件(收件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10号湖北信通,收件人: 夏巍巍18907152629;娄燕13986282226),并通过制作电子版应答文件的电脑解密电子版应答文件。逾期递交的纸质版应答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应答文件将被拒绝。
6.3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6.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3.2 未按照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
6.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的。
7.预审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7.1.唱价(开标)地点: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招标运营楼二楼204开标厅。本项目开标时需同时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线上解密开标,纸质应答文件须递交至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7.2. 唱价(开标)时间:2024年03月28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申请人需在唱价时间后尽快完成线上应答文件的解密,并自行查看开标结果。申请人须准备电脑及CA,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集中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中国邮政官方网站(http://www.chinapost.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官网(https://hbzb.chinaccsscm.cn)上发布,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招标人联系方式:陈老师
联系电话:027-8356864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10号
项目经理:夏巍巍、管绪刚、娄燕、胡箐、孙磊
联系电话:18907152629/19972148533/13986282226
邮箱:xiaweiwei@chinaccs.cn
代理机构投诉电话:19972148533;(受理时间为09:00-17:00, 只受理质疑及投诉,不接受业务咨询)
户 名: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
帐 号:3111530018410011624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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