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选择药品配送服务供应商项目框架协议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N2024-36-402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选择药品配送服务供应商项目框架协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5月31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一: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4.2服务内容的4.2.1.入围供应商具备药品经营范围包括: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现更正为4.2.1入围供应商具备药品经营范围包括: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和生物制品。
更正事项二: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5.经营资质(15分):具备满足临床医疗用药的经营范围:具有化学药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中成药及部分消毒灭菌制剂的得基础分6分,不满足不得分;在此基础上经营范围有化学原料药、抗生素、精神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中药饮片的,每具有1项的加1.5分,本项满分15分。现更正为5.经营资质(15分):具备满足临床医疗用药的经营范围:具有生化药品及部分消毒灭菌制剂的得基础分6分,不满足不得分;在此基础上经营范围有化学原料药、抗生素、精神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中药饮片的,每具有1项的加1.5分,本项满分15分。
更正日期:2024年6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澄清事项: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印发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医改办发〔2016〕4号),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设置的1.两票制政策的执行与配送能力(20分)说明:供应商须提供两票制执行承诺书,未提供不得分,供应商须提供自生产企业购进药品的发票或供货协议。中所指的生产企业范围为药品生产企业或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型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企业(集团)药品的全资或控股商业公司(全国仅限1家商业公司)、境外药品国内总代理(全国仅限1家国内总代理)。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征集人信息
名 称: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 址:安徽省蜀山区黄山路316号
联系方式:梁老师 0551-636161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应急客服电话:0551-6222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供应商应优先拨打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光祖 梁雪野
电 话:16605514993、13866705214五、附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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