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制品

保标招标 > 生物制品 > 招标信息 > 本溪市2024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流感疫苗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溪市2024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流感疫苗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2024-07-19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本溪市2024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流感疫苗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7-19 至 2024-07-26
撰写单位: 沈阳盛联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姚帅
(本溪市2024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流感疫苗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本溪市2024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流感疫苗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500-02545
项目名称:本溪市2024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流感疫苗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375,000.00
最高限价(元):25
采购需求: 查看
2024年 本溪市 6 0 岁及以上老年人流感疫苗免费接种项目

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一、采购需求

1.名称:三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预填充)。

2.数量: 11 万支, 具体以实际供应量为准。

3.规格: 三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 预充型 ,每支 0.5ml,1人份/支。当年使用的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2种甲型及1种乙型流感病毒株血凝素,含:2种甲型流感病毒株血凝素各15μg,1种乙型流感病毒株血凝素15μg。

4 .最高限价: 25 元 /支

二、主要用途与技术要求

1.接种对象 : 6 0 岁及以上老年人。

2.每批疫苗需附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并加盖企业印章。

3.提供疫苗效期不得小于 6 个月。

4 .疫苗生产企业需积极协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出现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进行调查处理。

5 .疫苗生产企业需随疫苗按接种人数的1.5倍提供知情同意书,由疫苗生产企业提供具体式样,不得刊登任何形式的广告。

6 .成交供应商为本溪市免疫规划专业人员提供50人次为期1天的培训。

7.配合进行老年人流感疫苗免费接种工作的宣传,并 不得刊登任何形式的广告。

三、产品包装、运输要求

1.疫苗生产企业负责对外包装损坏和破损疫苗的更换,并承担相关费用。

2.疫苗的运费由疫苗生产企业承担,保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及《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要求,由冷藏车运输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定地点,并提供储运温度记录,以及每个批号疫苗的供货数量。

3.投标产品的包装及标识执行国家标准,标识中应标明产品名称、注册号、批号、成分、浓度、剂量、储存、温度、规格失效期以及生产厂家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具有良好的密封性和防潮性。

四、质量检验

1.每次供货时,投标人(卖方)须向采购人(买方)提供由药检部门出具的该批次产品的批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卖方)公章。所检验批次的产品数量不得包含在供货合同数量内,所需费用由投标人(卖方)承担。

2.投标产品提交给采购人(买方)后,采购人(买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有权要求国家药检部门对产品实施检验。由于产品质量问题要求回收产品时的费用及损失由投标人(卖方)承担。若对产品质量出现争议,则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的检验报告具有约束力。

五、质量保证

1.质量保证期:投标产品运送到各项目实施地点时的有效期大于6个月以上。

2.投标人(卖方)应在产品有效期内对确因检验表明是产品的质量引起的任何缺陷时,投标人(卖方)有义务尽快通知采购人(买方),并实施补偿措施,投标人(卖方)须更换问题疫苗并承担所需费用。更换的疫苗应在得到采购人(买方)通知后7日内到达指定交货地点。

六、售后服务

1.投标人(卖方 )应承诺协助采购人(买方)处理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并提供处理措施方案。投标人(卖方)必须有技术指导、培训 、质量监督和异常反应监测处理等项目的服务和经费列支,按国家现有标准对异常反应 事件 进行赔偿。

2.中标企业 应承诺 疫苗接种工作结束后,如采购方有剩余疫苗可退货。

3 .如疫苗在实施注射前有效期≤6个月,投标人(卖方)应保证对疫苗进行无条件更换且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应提供承诺函。

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和网络,应保证产品的及时供应,有专职人员动态监测产品销售、运输情况。投标人应提供有关其售后服务的信息,包括名称、建立时间、技术人员的数量、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情况,以及买方能在本项目下得到的有效的售后服务计划和承诺。

七、其他要求

1. 交货时间: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分批供货。

2.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付款方式: 该项目结束后供货方按照采购疫苗数量 出具正规发票, 由市级疾控中心统一支付。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分批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825,000.00
最高限价(元):25
采购需求: 查看
2024年 本溪市 6 0 岁及以上老年人流感疫苗免费接种项目

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一、采购需求

1.名称:三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预填充)。

2.数量: 11 万支, 具体以实际供应量为准。

3.规格: 三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 预充型 ,每支 0.5ml,1人份/支。当年使用的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2种甲型及1种乙型流感病毒株血凝素,含:2种甲型流感病毒株血凝素各15μg,1种乙型流感病毒株血凝素15μg。

4 .最高限价: 25 元 /支

二、主要用途与技术要求

1.接种对象 : 6 0 岁及以上老年人。

2.每批疫苗需附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并加盖企业印章。

3.提供疫苗效期不得小于 6 个月。

4 .疫苗生产企业需积极协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出现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进行调查处理。

5 .疫苗生产企业需随疫苗按接种人数的1.5倍提供知情同意书,由疫苗生产企业提供具体式样,不得刊登任何形式的广告。

6 .成交供应商为本溪市免疫规划专业人员提供50人次为期1天的培训。

7.配合进行老年人流感疫苗免费接种工作的宣传,并 不得刊登任何形式的广告。

三、产品包装、运输要求

1.疫苗生产企业负责对外包装损坏和破损疫苗的更换,并承担相关费用。

2.疫苗的运费由疫苗生产企业承担,保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及《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要求,由冷藏车运输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定地点,并提供储运温度记录,以及每个批号疫苗的供货数量。

3.投标产品的包装及标识执行国家标准,标识中应标明产品名称、注册号、批号、成分、浓度、剂量、储存、温度、规格失效期以及生产厂家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具有良好的密封性和防潮性。

四、质量检验

1.每次供货时,投标人(卖方)须向采购人(买方)提供由药检部门出具的该批次产品的批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卖方)公章。所检验批次的产品数量不得包含在供货合同数量内,所需费用由投标人(卖方)承担。

2.投标产品提交给采购人(买方)后,采购人(买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有权要求国家药检部门对产品实施检验。由于产品质量问题要求回收产品时的费用及损失由投标人(卖方)承担。若对产品质量出现争议,则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的检验报告具有约束力。

五、质量保证

1.质量保证期:投标产品运送到各项目实施地点时的有效期大于6个月以上。

2.投标人(卖方)应在产品有效期内对确因检验表明是产品的质量引起的任何缺陷时,投标人(卖方)有义务尽快通知采购人(买方),并实施补偿措施,投标人(卖方)须更换问题疫苗并承担所需费用。更换的疫苗应在得到采购人(买方)通知后7日内到达指定交货地点。

六、售后服务

1.投标人(卖方 )应承诺协助采购人(买方)处理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并提供处理措施方案。投标人(卖方)必须有技术指导、培训 、质量监督和异常反应监测处理等项目的服务和经费列支,按国家现有标准对异常反应 事件 进行赔偿。

2.中标企业 应承诺 疫苗接种工作结束后,如采购方有剩余疫苗可退货。

3 .如疫苗在实施注射前有效期≤6个月,投标人(卖方)应保证对疫苗进行无条件更换且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应提供承诺函。

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和网络,应保证产品的及时供应,有专职人员动态监测产品销售、运输情况。投标人应提供有关其售后服务的信息,包括名称、建立时间、技术人员的数量、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情况,以及买方能在本项目下得到的有效的售后服务计划和承诺。

七、其他要求

1. 交货时间: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分批供货。

2.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付款方式: 该项目结束后供货方按照采购疫苗数量 出具正规发票, 由市级疾控中心统一支付。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分批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550,000.00
最高限价(元):25
采购需求: 查看
2024年 本溪市 6 0 岁及以上老年人流感疫苗免费接种项目

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一、采购需求

1.名称:三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预填充)。

2.数量: 11 万支, 具体以实际供应量为准。

3.规格: 三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 预充型 ,每支 0.5ml,1人份/支。当年使用的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2种甲型及1种乙型流感病毒株血凝素,含:2种甲型流感病毒株血凝素各15μg,1种乙型流感病毒株血凝素15μg。

4 .最高限价: 25 元 /支

二、主要用途与技术要求

1.接种对象 : 6 0 岁及以上老年人。

2.每批疫苗需附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并加盖企业印章。

3.提供疫苗效期不得小于 6 个月。

4 .疫苗生产企业需积极协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出现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进行调查处理。

5 .疫苗生产企业需随疫苗按接种人数的1.5倍提供知情同意书,由疫苗生产企业提供具体式样,不得刊登任何形式的广告。

6 .成交供应商为本溪市免疫规划专业人员提供50人次为期1天的培训。

7.配合进行老年人流感疫苗免费接种工作的宣传,并 不得刊登任何形式的广告。

三、产品包装、运输要求

1.疫苗生产企业负责对外包装损坏和破损疫苗的更换,并承担相关费用。

2.疫苗的运费由疫苗生产企业承担,保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及《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要求,由冷藏车运输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定地点,并提供储运温度记录,以及每个批号疫苗的供货数量。

3.投标产品的包装及标识执行国家标准,标识中应标明产品名称、注册号、批号、成分、浓度、剂量、储存、温度、规格失效期以及生产厂家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具有良好的密封性和防潮性。

四、质量检验

1.每次供货时,投标人(卖方)须向采购人(买方)提供由药检部门出具的该批次产品的批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卖方)公章。所检验批次的产品数量不得包含在供货合同数量内,所需费用由投标人(卖方)承担。

2.投标产品提交给采购人(买方)后,采购人(买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有权要求国家药检部门对产品实施检验。由于产品质量问题要求回收产品时的费用及损失由投标人(卖方)承担。若对产品质量出现争议,则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的检验报告具有约束力。

五、质量保证

1.质量保证期:投标产品运送到各项目实施地点时的有效期大于6个月以上。

2.投标人(卖方)应在产品有效期内对确因检验表明是产品的质量引起的任何缺陷时,投标人(卖方)有义务尽快通知采购人(买方),并实施补偿措施,投标人(卖方)须更换问题疫苗并承担所需费用。更换的疫苗应在得到采购人(买方)通知后7日内到达指定交货地点。

六、售后服务

1.投标人(卖方 )应承诺协助采购人(买方)处理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并提供处理措施方案。投标人(卖方)必须有技术指导、培训 、质量监督和异常反应监测处理等项目的服务和经费列支,按国家现有标准对异常反应 事件 进行赔偿。

2.中标企业 应承诺 疫苗接种工作结束后,如采购方有剩余疫苗可退货。

3 .如疫苗在实施注射前有效期≤6个月,投标人(卖方)应保证对疫苗进行无条件更换且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应提供承诺函。

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和网络,应保证产品的及时供应,有专职人员动态监测产品销售、运输情况。投标人应提供有关其售后服务的信息,包括名称、建立时间、技术人员的数量、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情况,以及买方能在本项目下得到的有效的售后服务计划和承诺。

七、其他要求

1. 交货时间: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分批供货。

2.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付款方式: 该项目结束后供货方按照采购疫苗数量 出具正规发票, 由市级疾控中心统一支付。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分批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注册批件、药品GMP证书;本项目只接受生产制造厂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9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7月26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8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开标,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提交投标文件,并在开标前将加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至指定邮箱。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请供应商下载文件时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专用邮箱递交已加密备份文件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3、不见面流程具体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本溪市)https://ggzyjy.benxi.gov.cn/。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操作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常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本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 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31号
联系方式: 王云189414288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盛联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本溪市明山区姚家华溪路16栋1号中国移动斜对面
联系方式: 024-44890827
邮箱地址: 2668311959@qq.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本钢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盛联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
账号: 07060023092480032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猛
电 话: 024-4489082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文章推荐:

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医疗器械集采项目二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京华源仁济招募投资人公告

[公开]生物制品批签发和疫苗检验其他分析仪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生物制品批签发和疫苗检验其他分析仪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更多商机查看,下载保标APP

扫码关注小程序,获取商机更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