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普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动物防疫补助)资金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8-16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PEZC2024-G1-00191-YNKZ-0024
项目名称:普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动物防疫补助)资金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388
最高限价(万元):388
采购需求:一标段:预算340万元,产品名称:猪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合成肽疫苗,控制单价:0.9元/头份。二标段:预算48万元,产品名称:高致病性禽流感(三价)灭活疫苗,控制单价:0.3元/毫升。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供完采购金额同等价值货物为止。 标段2:供完采购金额同等价值货物为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策。;(1)普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动物防疫补助)资金采购项目(一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2)普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动物防疫补助)资金采购项目(二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 (1)投标货物的生产厂家必须是农业农村部(农业部)的定点生产企业,并通过农业农村部(农业部)GMP 认证(认证范围含有疫苗); (2) 投标人所投标产品须有正式有效的批准文号和2023年至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内出具的检验报告(连续三批次)(指由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审核意见的《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与检验报告》);(3)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农业农村部(农业部)颁发的国家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范围含有疫苗);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经销商)投标,只接受制造商(原厂商)投标;
时间:2024-07-24 08:00至2024-07-31 18:00,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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