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潘家沟片区道路及配套建设工程 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潘家沟片区道路及配套建设工程 监理 / 标段已由 锦江区行政审批局 以 川投资备【 2401-510104-04-01-425448】FGQB-001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投资 -非政府投资 ,项目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锦江区行政审批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 2401-510104-04-01-425448】FGQB-001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西南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潘家沟片区道路及配套建设工程。
2.2建设地点:原祝国寺七组新成仁路东侧地块内部,东至蓉生生物制品厂,西临锦华路三段,北临锦江大道,南至城市规划道路。
2.3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含:道路工程、绿化景观(含公园绿地)、照明工程、交安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城市家具等,建安工程费8143.85万元。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所有的监理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合同,招标人可根据现场情况调整监理范围。
2.5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并办理移交手续后止。
2.6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 1 须 具有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的单位; ;
3.1. 2 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 3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
3.1. 4 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3.1. 5 拟派 项目总监理 工程师 : 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 (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
3.1. 6 财务要求:
无财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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