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项目编号 | 20240909092515 |
招募标题 | 合肥长丰皖能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灰渣综合处理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招募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9/18 10:00:00 |
技术规范书
1.总则
1.1 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合肥长丰皖能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2024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灰渣综合处理服务紧急采购项目。
项目业主:合肥长丰皖能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 ,在左店镇政府的南部,距左店镇政府约1.5km处,西面临近合水路,项目占地约200亩。
建设规模:电厂建设规模为1×3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配1×130t/h高温高压水冷振动炉排锅炉,于2021年01月18日通过72+24小时试运行。
1.2投标单位工作范围
1.负责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飞灰、炉渣外运及综合处理工作;
2.负责渣吊全天值班操作及飞灰系统装车操作工作;
3.负责飞灰、炉渣车辆每日调度、装卸及运输工作;
4.负责作业人员及运输车辆等资源配备工作;
5.负责飞灰、炉渣处理工艺满足环评、环保要求;
6.具备飞灰、炉渣存放场地,场地建设标准满足环保要求并通过环保验收;
7.负责灰渣综合利用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的安全环保处置;
8.负责飞灰、炉渣库现场文明生产及保洁工作;
9.每月初向招标单位提交上个月的灰渣处置情况报表,报表应包含处置数量、处置方式、处置去向等内容。
1.3投标单位要求
1.灰渣处置单位在公司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上显示公司生产用的原辅材料成分为工业固废或生物质灰渣(投标时需附图证明)。
2.灰渣处置单位具有生物质灰渣的处置资质并已在安徽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备案(投标时需附图证明)。
3.灰渣处置单位至少有面积不小于10000平方米的全封闭原料仓库(投标时需附图证明)。
4.灰渣处置单位有且至少有一条可以年消纳10万吨生物质灰渣原辅材料的灰渣制品生产线(投标时需附图证明)。
1.4 飞灰、炉渣系统概述
生物质燃料燃烧后烟气经尾部尘硝硫一体化系统分离下来的飞灰,采用气力输送汇集到灰库;厂内设灰库一座,灰库及钢架支撑为钢结构,灰库有效容积为500m3;每日入炉燃料约896t/d,燃料产生灰量占入炉总燃料的3.5%,产生灰量详见下表;生物质燃料燃烧产生飞灰有干灰(干灰散装机)和湿灰(湿灰搅拌机)两种排放方式装车,尾部烟气处理采用尘硝一体化系统(尘硝一体化采用小苏打脱硫+氨水+陶瓷触媒滤管系统),由高温烟气(正常运行温度260-340℃)脱离下来的飞灰至灰库内部存在部分未燃烬的飞灰,导致仓内灰温较高,运输飞灰的车辆及辅助性材料应满足耐灰高温需求。
生物质燃料燃烧后的炉渣由刮板捞渣机连续输送至储渣间,厂内设混凝土结构储渣间一座,渣池有效容积为400m3;每日入炉燃料约896t/d,燃料产生渣量占入炉总燃料的33%,产生渣量详见下表;炉渣采用桥式起重机方式装车,地操+遥控操作方式,起重量5t,抓斗容量1.5m³,轨顶标高7.5m;投标单位负责就地留人值守,24h不间断倒渣。
序号 | 飞灰产生量 | 炉渣产生量 | 单位 |
1 | 1.3067 | 12.32 | t/h |
2 | 31.3608 | 295.68 | t/d |
3 | 9800.25 | 92400 | t/a |
表中所述产生量为预估量,最终以地磅实际称重计量为准进行相应结算
2、投标单位飞灰处理职责范围
2.1飞灰外运车辆满足以下要求
1.干灰采用罐车运输,湿灰采用密封良好、设有自动密闭车棚、手续齐全的车辆运输,机动车符合环保、城管、交通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管理要求;
2.飞灰外运车辆及驾驶员具有有效行驶证件、驾驶证件,禁止报废车辆改装入场;
3.湿灰外运做为紧急备用方案,原则上不允许以湿灰方式外运,如因设备故障必须使用时,应经招标单位同意。
2.2现场放灰要求
1. 投标单位负责灰库内、外部及灰库周边区域的日常保洁工作(含道路、地面、内、外墙面、门窗、平台清理、水池清淤、设备、钢架、操作间等);负责灰库内、外沉淀池定期清淤,清淤工作原则每月清理一次,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增加清理次数,不得出现淤泥外溢、篦子堵塞现象;因放灰、运输导致环境污染,所有清理工作由投标单位全部承担,清理标准满足招标单位要求;
2. 投标单位负责灰库放灰过程的设备操作工作,若设备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损坏,全部损失由投标单位全部承担;
3.灰库定期进行放灰,保证灰库内飞灰始终处于合理的低料位运行(灰库料位5米以下),放灰完成后及时进行区域卫生清理,区域卫生保持常态化,文明卫生状况满足招标单位要求;机组停运后两日内应将灰库飞灰全部放空,如长时间冷态存放造成板结等清理工作全部由投标单位承担;
4.放灰过程遇到灰库及设备堵灰现象,投标单位全权负责灰库及设备堵灰疏通及清理工作;
5.湿灰放灰时,在车厢底部及四周铺设阻燃材料,防止湿灰从车厢拼缝外漏,车辆不得装灰过满,漫撒路面;装完灰后,及时密闭车厢;
6.干灰放灰接口牢固,不得造成飞灰外漏,干灰罐车、湿灰车辆及放灰辅助性材料、工器具等应承受住飞灰高温;
7.飞灰装卸、运输产生的燃油费、过路费、维修费等费用均由投标单位承担;在厂内区域运输、装卸过程中若发生漏灰、滴水现象,造成污染,投标单位将无条件接受招标单位相关制度考核,并及时自行清理;
8.投标单位应保证飞灰在厂外运输过程中不得发生漏灰、滴水现象,造成环境污染;若厂外道路发生污染,投标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并及时进行清理;
9.在厂内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操作人员应符合职业病防治及安全管理相关要求;
10.干、湿灰放灰过程应严格遵守系统操作流程,首次操作时,将由招标单位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由于投标单位误操作造成的设备损坏,投标单位应无条件紧急采购备件交由招标单位修理,所产生一切费用将由投标单位全部承担,并无条件接受招标单位罚款;
11.现场放灰操作及卫生保洁人员数量投标单位自行决定,人员须满足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所需;
12.锅炉初期启炉时,由于烟气含水率较大,容易造成灰库内部板结堵灰,投标单位在启炉期间应及时放灰,保证通畅性,避免造成灰库板结;
13.厂内飞灰运输车辆限速5km/h。
3、 投标单位炉渣处理职责范围
3.1炉渣外运车辆满足以下要求
1、炉渣运输采用密封良好、可靠无渗漏、设有自动密闭车棚、手续齐全,机动车符合环保、城管、交通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要求;
2、车辆及驾驶人员具有有效行驶证件、驾驶证件,禁止报废车辆改装入场;
3.2 现场装渣要求
1.投标单位负责储渣间内、外部卫生清理工作(含地面、墙面、门窗、设备等),做到每日一清,清理程度满足招标单位要求;
2.投标单位负责储渣间内、外排水沟、渣水沉淀池定期清淤,储渣间篦子板定期清理工作(清淤及清理工作原则每月清理一次,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增加清理次数,不得出现淤泥外溢、篦子堵塞和排水沟堵渣现象);
3.投标单位负责储渣间装渣过程的设备操作工作,若因人为操作不当导致设备异常损坏或因倒运炉渣不及时导致捞渣机等设备出现故障或损坏的,造成的损失将由投标单位全部承担,并接受招标单位考核;
4.投标单位负责捞渣机下料口落渣及时清运,避免因落渣口炉渣堆积造成返渣,导致捞渣机故障停运;储渣间现场留有操作人员全天不间断值守,负责定期倒运炉渣、装载运输炉渣,保证储渣间内渣量始终处于合理的低渣量和低料位(渣池存渣1/2以下),储渣间区域卫生清理要保持常态化,文明卫生状况满足招标单位要求;机组停运后两日内应将渣池积渣(含渣池内渣吊限位以外的积渣清理)全部清理完毕;
5.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单位要求合理安排每日装渣时间,保证炉渣及时装车外运;
6.车辆装渣时,在车厢底部及四周铺设密封材料,防止湿渣从车厢拼缝外漏,不得装渣过满,漫撒路面;装完渣后,及时密闭车厢;
7.炉渣装卸、运输产生的燃油费、过路费、维修费等费用均由投标单位承担,在厂内区域运输、装卸过程中若发生漏渣、滴水现象,造成污染,投标单位将无条件接受招标单位相关制度考核,并及时自行清理;
8.投标单位应保证炉渣在厂外运输过程中不得发生漏渣、滴水现象,造成环境污染的,投标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并及时进行清理;
9.在厂内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操作人员应提供职业健康体检合格报告单,并符合职业病防治及安全管理相关要求,不得聘用有职业禁忌症人员;
10.捞渣机、渣吊等设备损坏现场进行抢修时,无论任何原因导致的渣吊故障,投标单位均应及时安排人员进行人工或装载车辆等方式清理捞渣机落渣口,防止炉渣堵塞影响机组安全运行,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投标单位承担。若投标单位未及时响应,招标单位安排第三方进行落渣口清理,所产生的费用从投标单位合同款中扣除;
11.装渣过程应严格遵守系统操作流程,首次操作时,将由招标单位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由于投标单位误操作造成的设备损坏,投标单位应无条件紧急采购备件交由招标单位修理,所产生一切费用将由投标单位全部承担,并无条件接受招标单位罚款;
12.现场装渣操作人员数量投标单位自行决定,人员满足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所需,且应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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