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 (人二倍体细胞)询比采购公告 |
本招标项目已由大冶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其他资金来源 ,招标人为大冶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拟就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 (人二倍体细胞)组织询比采购活动。 |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
1.1 项目名称: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 (人二倍体细胞) 1.2 项目编号:HBT-45224159-246083-22 1.3 招标范围:为贯彻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7〕5号)、《湖北卫健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第二类疫苗采购接种行为的通知》(鄂卫通【2018】2号)及《湖北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鄂卫通【2021】30号)文件精神,切实规范我市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保障预防接种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同时做好廉政风险防范,加强监督管理,保证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工作公正、公开、合理、有序地进行,结合我市实际,开展本次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采购。本次遴选共38个包,详见下文。由各包成交供应商承担大冶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对应疫苗供应服务。。 1.4 服务要求:1.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1年,服务期间合同签署采用1+2模式,本项目在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对入库供应商的服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可续签两年,合同签署采取一年一签方式。。 1.5 其他:。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遴选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格:1.一般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2.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特定资格条件:(1)所有供应商(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或推广商)供应的疫苗产品必须是湖北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系统和湖北省药品集中采购系统内产品(提供湖北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系统和湖北省药品集中采购系统截图)。(2)如生产供应商需具有生物制品生产或经营资质。推广商投标的需取得生产企业授权(提供生产企业授权书),且生产供应商需具有生物制品生产或经营资质。(3)同一品规疫苗只允许一家推广商投标,否则视为无效。。 2.2 本次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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