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公告
绍市自然告(工)字[2024]71号
经绍兴市人民政府批准,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委托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柯桥齐贤2022-08b地块、柯桥齐贤2024-05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地块 名称 | 土地坐落 | 土地用途 | 产业方向 | 出让 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建设工期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1 | 柯桥齐贤2022-08b地块 | 东至其他项目地块,南至园架桥路,西至其他项目地块,北至河流 | 工业用地 | 生物药品制品制造业 | 6691 | 1.3-1.7 | 40%-50% | ≥10% | 50年 | 3年 | 381.39 | 191 |
2 | 柯桥齐贤2024-05地块 | 东至齐贤路,南至官湖沿路,西至项目地块,北至滨海大河 | 工业用地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70892 | 2.1-2.5 | ≤45% | ≥10% | 50年 | 3年 | 5316.9 | 2659 |
地块的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成交地价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柯桥齐贤2022-08b地块:
◆地块按“标准地”模式公开挂牌出让。固定资产投资≥4015万元,投资强度≥400万元/亩,亩均税收≥64万元/亩,土地产出≥330万元/亩,单位能耗增加值≥4.5万元/吨标煤,单位排放增加值≥1060万元/吨。
◆地块竞得者须与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
◆若该地块与相邻地块为同一竞得者,则允许统一规划建设,规划技术指标、双控指标可统筹平衡。
◆地块验收按照《关于印发柯桥区“标准地”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绍柯政办发[2018]29号)、《关于柯桥区“标准地”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补充意见》(绍柯政办发[2019]12号)文件精神执行,以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主体,组织实施工程竣工验收和投产验收,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行政审批局等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并按各自提出的标准要求把好验收关。
◆地块涉及地面沉降易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评估成果应用按照“绍市土资柯桥[2018]27号”文件执行,受让人须按照地面沉降危险性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要求,落实地面沉降及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地块工程建设标准按照《柯桥区工程建设提标规定》(绍柯建[2018]121号)文件精神执行。
投资强度由地块所在属地政府负责核定和监管。竞买人开发建设的项目必须符合安全、环保、节能等相关要求。
柯桥齐贤2024-05地块:
◆地块按“标准地”模式公开挂牌出让。固定资产投资≥28712万元,投资强度≥270万元/亩,亩均税收≥22.6万元/亩,土地产出≥380万元/亩,单位能耗增加值≥4.0万元/吨标煤,单位排放增加值≥2593.04万元/吨。
◆地块竞得者须与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
◆相邻地块若为同一竞得者,主要规划技术控制指标可统筹平衡。
◆地块验收按照《关于印发柯桥区“标准地”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绍柯政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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