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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本溪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流感疫苗免费接种项目招标公告

· 2022-09-02
2022年本溪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流感疫苗免费接种项目招标公告

2022年09月02日 15:3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本溪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流感疫苗免费接种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本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行政区域本溪市公告时间2022年09月02日 15:3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8月16日至2022年08月23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06日 09:00
开标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本溪市房产交易中心一楼))公共资源交易
预算金额¥336.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宗正
项目联系电话15841460633
采购单位本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3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云18941428899
代理机构名称大连中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本溪市明山区水洞路崔家巷3栋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841460633
附件:
附件1货物类公开招标文件-2022年本溪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流感疫苗免费接种项目.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2年本溪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流感疫苗免费接种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08-16 至 2022-08-23
撰写单位: 大连中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本溪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流感疫苗免费接种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本溪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流感疫苗免费接种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500-01938
项目名称:2022年本溪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流感疫苗免费接种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680,000.00
最高限价(元):1,68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采购需求

1.名称:三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预填充)。

2.数量:6万支,具体以实际供应量为准。

3.规格:当年使用的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2种甲型及1种乙型流感病毒株血凝素,每0.5ml含:2种甲型流感病毒株血凝素各15μg,1种乙型流感病毒株血凝素15μg。辅料:氯化钠、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钠。0.5ml/支,1人份/支。

4.最高限价:28元/支

二、主要用途与技术要求

1.接种对象:60岁及以上老年人。

2.每批疫苗需附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并加盖企业印章。

3.提供疫苗效期不得小于6个月。

4.疫苗生产企业需积极协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出现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进行调查处理。

5.疫苗生产企业需随疫苗按接种人数的1.5倍提供知情同意书,由疫苗生产企业提供具体式样,不得刊登任何形式的广告。

6.成交供应商为本溪市免疫规划专业人员提供50人次为期1天的培训。

三、产品包装、运输要求

1.疫苗生产企业负责对外包装损坏和破损疫苗的更换,并承担相关费用。

2.疫苗的运费由疫苗生产企业承担,保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及《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要求,由冷藏车运输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定地点,并提供储运温度记录,以及每个批号疫苗的供货数量。

3.投标产品的包装及标识执行国家标准,标识中应标明产品名称、注册号、批号、成分、浓度、剂量、储存、温度、规格失效期以及生产厂家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具有良好的密封性和防潮性。

四、质量检验

1.每次供货时,投标人(卖方)须向采购人(买方)提供由药检部门出具的该批次产品的批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卖方)公章。所检验批次的产品数量不得包含在供货合同数量内,所需费用由投标人(卖方)承担。

2.投标产品提交给采购人(买方)后,采购人(买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有权要求国家药检部门对产品实施检验。由于产品质量问题要求回收产品时的费用及损失由投标人(卖方)承担。若对产品质量出现争议,则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的检验报告具有约束力。

五、质量保证

1.质量保证期:投标产品运送到各项目实施地点时的有效期大于6个月以上。

2.投标人(卖方)应在产品有效期内对确因检验表明是产品的质量引起的任何缺陷时,投标人(卖方)有义务尽快通知采购人(买方),并实施补偿措施,投标人(卖方)须更换问题疫苗并承担所需费用。更换的疫苗应在得到采购人(买方)通知后7日内到达指定交货地点。

六、售后服务

1.投标人(卖方)应承诺协助采购人(买方)处理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并提供处理措施方案。投标人(卖方)必须有技术指导、培训、质量监督和异常反应监测处理等项目的服务和经费列支,按国家现有标准对异常反应事件进行赔偿。

2.中标企业应承诺疫苗接种工作结束后,如采购方有剩余疫苗可退货。

3.如疫苗在实施注射前有效期≤6个月,投标人(卖方)应保证对疫苗进行无条件更换且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应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和网络,应保证产品的及时供应,有专职人员动态监测产品销售、运输情况。投标人应提供有关其售后服务的信息,包括名称、建立时间、技术人员的数量、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情况,以及买方能在本项目下得到的有效的售后服务计划和承诺。

七、其他要求

1.交货时间: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分批供货。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每批供货后出具正规发票15个工作日内付款。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分批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008,000.00
最高限价(元):1,008,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采购需求

1.名称:三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预填充)。

2.数量:3.6万支,具体以实际供应量为准。

3.规格:当年使用的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2种甲型及1种乙型流感病毒株血凝素,每0.5ml含:2种甲型流感病毒株血凝素各15μg,1种乙型流感病毒株血凝素15μg。辅料:氯化钠、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钠。0.5ml/支,1人份/支。

4.最高限价:28元/支

二、主要用途与技术要求

1.接种对象:60岁及以上老年人。

2.每批疫苗需附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并加盖企业印章。

3.提供疫苗效期不得小于6个月。

4.疫苗生产企业需积极协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出现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进行调查处理。

5.疫苗生产企业需随疫苗按接种人数的1.5倍提供知情同意书,由疫苗生产企业提供具体式样,不得刊登任何形式的广告。

6.成交供应商为本溪市免疫规划专业人员提供50人次为期1天的培训。

三、产品包装、运输要求

1.疫苗生产企业负责对外包装损坏和破损疫苗的更换,并承担相关费用。

2.疫苗的运费由疫苗生产企业承担,保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及《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要求,由冷藏车运输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定地点,并提供储运温度记录,以及每个批号疫苗的供货数量。

3.投标产品的包装及标识执行国家标准,标识中应标明产品名称、注册号、批号、成分、浓度、剂量、储存、温度、规格失效期以及生产厂家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具有良好的密封性和防潮性。

四、质量检验

1.每次供货时,投标人(卖方)须向采购人(买方)提供由药检部门出具的该批次产品的批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卖方)公章。所检验批次的产品数量不得包含在供货合同数量内,所需费用由投标人(卖方)承担。

2.投标产品提交给采购人(买方)后,采购人(买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有权要求国家药检部门对产品实施检验。由于产品质量问题要求回收产品时的费用及损失由投标人(卖方)承担。若对产品质量出现争议,则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的检验报告具有约束力。

五、质量保证

1.质量保证期:投标产品运送到各项目实施地点时的有效期大于6个月以上。

2.投标人(卖方)应在产品有效期内对确因检验表明是产品的质量引起的任何缺陷时,投标人(卖方)有义务尽快通知采购人(买方),并实施补偿措施,投标人(卖方)须更换问题疫苗并承担所需费用。更换的疫苗应在得到采购人(买方)通知后7日内到达指定交货地点。

六、售后服务

1.投标人(卖方)应承诺协助采购人(买方)处理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并提供处理措施方案。投标人(卖方)必须有技术指导、培训、质量监督和异常反应监测处理等项目的服务和经费列支,按国家现有标准对异常反应事件进行赔偿。

2.中标企业应承诺疫苗接种工作结束后,如采购方有剩余疫苗可退货。

3.如疫苗在实施注射前有效期≤6个月,投标人(卖方)应保证对疫苗进行无条件更换且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应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和网络,应保证产品的及时供应,有专职人员动态监测产品销售、运输情况。投标人应提供有关其售后服务的信息,包括名称、建立时间、技术人员的数量、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情况,以及买方能在本项目下得到的有效的售后服务计划和承诺。

七、其他要求

1.交货时间: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分批供货。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每批供货后出具正规发票15个工作日内付款。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分批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672,000.00
最高限价(元):672,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采购需求

1.名称:三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预填充)。

2.数量:2.4万支,具体以实际供应量为准。

3.规格:当年使用的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2种甲型及1种乙型流感病毒株血凝素,每0.5ml含:2种甲型流感病毒株血凝素各15μg,1种乙型流感病毒株血凝素15μg。辅料:氯化钠、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钠。0.5ml/支,1人份/支。

4.最高限价:28元/支

二、主要用途与技术要求

1.接种对象:60岁及以上老年人。

2.每批疫苗需附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并加盖企业印章。

3.提供疫苗效期不得小于6个月。

4.疫苗生产企业需积极协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出现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进行调查处理。

5.疫苗生产企业需随疫苗按接种人数的1.5倍提供知情同意书,由疫苗生产企业提供具体式样,不得刊登任何形式的广告。

6.成交供应商为本溪市免疫规划专业人员提供50人次为期1天的培训。

三、产品包装、运输要求

1.疫苗生产企业负责对外包装损坏和破损疫苗的更换,并承担相关费用。

2.疫苗的运费由疫苗生产企业承担,保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及《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要求,由冷藏车运输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定地点,并提供储运温度记录,以及每个批号疫苗的供货数量。

3.投标产品的包装及标识执行国家标准,标识中应标明产品名称、注册号、批号、成分、浓度、剂量、储存、温度、规格失效期以及生产厂家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具有良好的密封性和防潮性。

四、质量检验

1.每次供货时,投标人(卖方)须向采购人(买方)提供由药检部门出具的该批次产品的批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卖方)公章。所检验批次的产品数量不得包含在供货合同数量内,所需费用由投标人(卖方)承担。

2.投标产品提交给采购人(买方)后,采购人(买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有权要求国家药检部门对产品实施检验。由于产品质量问题要求回收产品时的费用及损失由投标人(卖方)承担。若对产品质量出现争议,则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的检验报告具有约束力。

五、质量保证

1.质量保证期:投标产品运送到各项目实施地点时的有效期大于6个月以上。

2.投标人(卖方)应在产品有效期内对确因检验表明是产品的质量引起的任何缺陷时,投标人(卖方)有义务尽快通知采购人(买方),并实施补偿措施,投标人(卖方)须更换问题疫苗并承担所需费用。更换的疫苗应在得到采购人(买方)通知后7日内到达指定交货地点。

六、售后服务

1.投标人(卖方)应承诺协助采购人(买方)处理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并提供处理措施方案。投标人(卖方)必须有技术指导、培训、质量监督和异常反应监测处理等项目的服务和经费列支,按国家现有标准对异常反应事件进行赔偿。

2.中标企业应承诺疫苗接种工作结束后,如采购方有剩余疫苗可退货。

3.如疫苗在实施注射前有效期≤6个月,投标人(卖方)应保证对疫苗进行无条件更换且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应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和网络,应保证产品的及时供应,有专职人员动态监测产品销售、运输情况。投标人应提供有关其售后服务的信息,包括名称、建立时间、技术人员的数量、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情况,以及买方能在本项目下得到的有效的售后服务计划和承诺。

七、其他要求

1.交货时间: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分批供货。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每批供货后出具正规发票15个工作日内付款。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分批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16日 09时00分至2022年08月23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9月0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本溪市房产交易中心一楼))公共资源交易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单位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报名的同时,还须按照以下要求提交报名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参与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4、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1520615246@qq.com。。
5、本项目资格后审,以上资格文件只作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资料,资格审查有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是否合格。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本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 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31号
联系方式: 王云189414288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大连中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本溪市明山区水洞路崔家巷3栋1号
联系方式: 15841460633
邮箱地址: 1520615246@qq.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本溪市分行本钢支行
账户名称: 大连中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
账号: 07060004092000037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宗正
电  话: 15841460633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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