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畜牧兽医总站2025年动物疫病检测试剂及设备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酒泉市畜牧兽医总站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gzyjypt.com.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5-30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JQTX2025JQ019
项目名称:酒泉市畜牧兽医总站2025年动物疫病检测试剂及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0.398(万元)
最高限价:70.398(万元)
采购需求:酒泉市畜牧兽医总站2025年动物疫病检测试剂及设备采购、售后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公告发出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截图或信用报告),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省外企业可不提供信用甘肃截图)。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农业农村部颁发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GMP证书,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兽药经营许可证(含生物制品)及生产厂家农业农村部颁发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GMP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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