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防疫应急物资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宁德市农业农村局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10月31日 13:51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03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5:0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24.972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方达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3-2888135 | ||
采购单位 | 宁德市农业农村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闽东西路八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吴方达,0593-2888135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德市东湖曙光城26栋3单元2907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周女士,0593-7199199 |
项目概况
宁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防疫应急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东湖曙光城26栋3单元2907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DHS-2022-038
项目名称:宁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防疫应急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4.972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972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采购包预算 | 采购包最高限价 | 询价保证金 | ||||||
1 |
| 249720 | 249720 | 2497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5) 天内交货.由于采购单位仓库库容有限及应急储备物资的应急处置需求和消毒药的有效期限制等原因,消毒药(二氯异氰脲酸钠粉及稀戊二醛溶液)在签订合同后,每样各发货100件。为保障应急物资及时、安全供应,剩余消毒药要求中标企业代为储备并根据采购单位需求及时供应,要求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单位电话通知后3小时内送达业主单位。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 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 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 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 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供 应商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 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 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若本条款与询价通知书中其他关于信用查询条款有矛盾的,以本条款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①若供应商所投产品为本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提供本企业具备从事相关生产许可证的有效证明文件;②供应商所投产品为非本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提供本企业具备从事相关经营许可证的有效证明文件。(须提供含兽用生物制品生产或经营相关资质的《兽药生产许可证》或《兽药经营许可证》复印件)。(2)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为保障采购活动所有人员的人身安全,开标当天的投标代表本人须持有48 小时内的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体温正常范围内)、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中14天未到达或途径中、高风险地区的行程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因供应商不能出具有效健康证明或体温不正常影响投标的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若疫情防控政策有更新以项目所在地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3)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0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湖曙光城26栋3单元2907
方式:采用线上邮件发送形式或现场纸质领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湖曙光城26栋3单元2907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湖曙光城26栋3单元290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询价通知书的提供期限: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3日(节假日除外) 每天8:30~12:00时,15:00~17:30时 (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方式:采用线上邮件发送形式或现场纸质领取。
7.2获取地点及方式:潜在供应商应将《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原件(格式详见下表)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后,自行前往送达至宁德市东湖曙光城26栋3单元2907,购买文件,方为有效报名,供应商报名登记表中登记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材料提供不全的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 |
招 标 编 号 | NDHS-2022-038 |
登 记 时 间 | 2022年 月 日 |
项 目 名 称 | 宁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防疫应急物资采购项目 |
合 同 包 号 | 合同包1 |
供 应 商 名 称 | |
供 应 商 地 址 | |
联 系 人 | |
手 机/电 话 | |
传 真 | |
电 子 邮 箱 | □纸质版 □电子版 |
备注:供应商必须认真填写本登记表,并领取招标文件及全部资料,否则所造成的成果本司不负任何责任。 |
7.3、询价通知书售价:300元人民币(纸质文档或电子文档),售后不退,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未购买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闽东西路八号
联系方式:吴方达,0593-28881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湖曙光城26栋3单元2907
联系方式:周女士,0593-7199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方达
电 话: 0593-2888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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