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山东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试行)》,我局组织人员对冠县绿康畜禽养殖服务有限公司兽用生物制品企业实施兽药GSP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检查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3月2日至2023年3月15日,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反馈至聊城市农业农村局法规科。
单位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财干东路80号
邮 编:252000
监督电话:0635-8287151
电子邮箱:lcxmyzk@lc.shandong.cn
附件:兽药GSP现场检查结果公示(2023年第1批)
聊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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