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疫苗生产流通管理规定》的公告(2022第55号)要求,现将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疫苗生产企业)向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疫苗委托储存、配送信息公告如下:
生产企业名称 | 被委托企业名称 | 委托范围 | 委托配送合同有效期 | 委托配送 区域 |
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杭州卫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区域仓储+区域配送) | 口服三价重配轮状病毒减毒活疫苗(Vero细胞)(国药准字S20230022) | 至2024年12月31日 | 浙江省 |
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国药准字S20010002) | ||||
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国药准字S20030102) |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公告上述信息【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疫苗委托配送、区域仓储企业公示(2023年12月29日)】
备注:疫苗生产企业应同时在企业网站公开上述信息。在疫苗销售配送中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确保销售的疫苗质量安全可靠。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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