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规定,依照《内蒙古自治区兽药GMP检查验收工作制度》《内蒙古自治区兽药(兽用生物制品)GSP检查验收工作制度》规范程序要求,盟农牧局派出专家组对内蒙古赛伊汗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内蒙古察干呼尔兽药有限公司、东乌珠穆沁旗额尔敦达来兽药店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企业实施兽药GSP的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
经整改,以上3家企业兽药经营企业符合要求,现将检查验收情况予以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至4月24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锡林郭勒盟农牧局。
联 系 人:包逸凡
监督电话:0479-8217508
电子邮箱:shouyike@126.com
锡林郭勒盟农牧局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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