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度我市定点医药机构评审工作安排,我局已于2024年11月组织完成定点医药机构的评审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现将评审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见下表)。公示期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或群众如对公示范围内评审对象的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实名向我局进行反映(联系电话:4217338)。对反映的情况或问题,我局将严格按相关政策规定予以核查。
序号 | 名称 | 申请类别 | 地址 | 经营范围 | 评审意见 |
1 | 津市市新新城老百姓健康药房(个人独资) | 药店零售 | 湖南省常德市津市市嘉山街道团湖社区高新区创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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