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疫苗生产流通管理规定》公告(2022第55号)要求向省局报告。有关规定,现将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疫苗生产企业)向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疫苗委托配送信息公告如下:
生产企业名称 | 被委托企业名称 | 委托范围 | 委托配送合同有效期 | 委托配送区域 |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杭州卫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区域仓储+区域配送) | 麻腮风联合减毒活疫苗(国药准字S20070026) | 至2022年12月31日 | 浙江省 |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公告上述信息(上海市疫苗委托配送情况报告表(2022年)(2022年7月15日))。
备注:疫苗生产企业应同时在企业网站公开上述信息。在疫苗销售配送中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确保销售的疫苗质量安全可靠。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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