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宿城区2024-2025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供应资格采购项目(分包四)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文策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2日15: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JSWC[2024]1031-4
(二)项目名称:宿城区2024-2025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供应资格采购项目(分包四)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总预算价40万元,本项目共5个分包,其中分包一14.7万元;分包二7.2万元;分包三12.5万元;分包四4万元;分包五1.6万元。
(五)最高限价:分包一0.37元/毫升;分包二1.2元/毫升;分包三2.5元/头份;分包四2.0元/毫升;分包五0.64元/头份。(高于最高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六)采购需求:本项目共5个分包,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分包一:拟选择2家供应商采购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规格:250毫升/瓶;
分包二:拟选择2家供应商采购猪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规格:50毫升/瓶;
分包三:拟选择2家供应商采购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规格:50毫升/瓶;
分包四:拟选择1家供应商采购猪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规格:50毫升/瓶;
分包五:拟选择1家供应商采购小反刍兽疫活疫苗(或含小反刍),规格:50头份/瓶。
(七)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采购人通知供货后5日内供货。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 6 项条件(按要求提供投标声明及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须提供《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包括兽用生物制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GMP证书且所投疫苗具有有效的产品生产批准文号;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兽用生物制品)、生产厂家《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包括兽用生物制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GMP证书且所投疫苗具有有效的产品生产批准文号、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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