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非免疫规划疫苗和生物制品供应商遴选服务采购项目遴选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湖北省相关要求,现拟对我县非免疫规划疫苗和生物制品供应商进行遴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采购内容
1.项目编号:HBXRCW20250516-68
2.项目名称:团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非免疫规划疫苗和生物制品供应商遴选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遴选
4.采购需求:本次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所有申报单位(疫苗产品厂家或推广商)供应的疫苗必须是湖北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内审核合格的产品。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两年
6.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申报单位必须是疫苗持有人;
②申报单位应具备疫苗生产/经营许可证;
③申报单位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④申报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规定的疫苗保存运输条件;
⑤申报单位生产或代理的产品市场上有供应(国家已批准生产并已报检的产品除外);
⑥在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注册合格的供应商。(提供网站注册合格截图证明)
⑦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各供应商自行通过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时间界限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止于遴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并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遴选响应文件中,若有则取消遴选资格)
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三、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
1.生物制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2.推广商需取得生产企业授权(授权委托书)
3.遴选产品申报明细表
4.申报单位提交文件真实性承诺书
5.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注册合格的供应商。(提供网站注册合格截图证明)
6.廉洁承诺书
7.申报材料须注明申报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或未加盖公章的文件恕不接受。
四
文章推荐:
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检验及生物制品批签发补助专用材料(动物)采购项目更正公告